汉川市“小田并大田”集中连片改造试点项目(一期)(EPC)(HBHC-202508GT-******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HC-202508GT-******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汉川市国营中洲农场、沉湖镇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60455.00亩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内容包括对流转取得的耕地进行提质改造,完成区域“小田并大田”改造、灌溉与排水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智慧农业平台搭建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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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60455.00亩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内容包括对流转取得的耕地进行提质改造,完成区域“小田并大田”改造、灌溉与排水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智慧农业平台搭建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22 合同估算价:31430.0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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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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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需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等设计资质中的至少一项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建设规模不低于2万亩或投资总额不低于15000万元的土地整理项目(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全域国土整治项目或新增粮食产能项目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或施工业绩(包含EPC设计或施工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施工单位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土地规划相关专业(含土地管理)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农田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含农田水利灌溉、给水排水)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名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3)施工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4)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其他施工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持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人员身份证、培训证、近1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4、财务要求
******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任一方提供即可)。
5、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6、其他要求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施工机械设备满足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4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3)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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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08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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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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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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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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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7日 | ||||||||||||||||||||||||||||||||||||||||
备注:根据“一网通投”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招标公告中第4部分“4.招标文件的获取”内容修改为“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5部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内容修改为“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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