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吴武进表面处理循环产业技术研究示范中心-工业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中吴武进表面处理循环产业技术研究示范中心-工业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场外管网工程一标段(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B************002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吴武进表面处理循环产业技术研究示范中心-工业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武经发管备〔2024〕1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中吴武进表面处理循环产业技术研究示范中心-工业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场外管网工程一标段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中吴武进表面处理循环产业技术研究示范中心-工业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场外管网工程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有限公司、北至规划长汀路。
2.3 建设内容:长虹西路(含)以北区域进水管线、尾水管线及道路拆除恢复、生态缓冲区、尾水泵站等的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施工。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PE管道约23.5km,无缝钢管约5km,尾水排放管网约6.5km。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8024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12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2023年05月0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4800万元及以上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认定标准:
(1)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时间为准;
(2)工程造价以单份中标通知书(或单份直接发包证明)或单份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内容为准,如提供的上述材料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3)项目负责人、内容以单份中标通知书(或单份直接发包证明)或单份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内容为准;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 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
② 合同;
③ 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及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无监理单位则提供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签字及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注:1)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材料所示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信息能证明为同一工程项目,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相关信息无法判断为同一工程项目,则须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资料。
2)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是联合体合同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除外),则投标人必须为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且其在联合体协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必须满足业绩相关指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①类似工程业绩中联合体协议书②业绩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材料(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能体现相关业绩指标的则无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材料)。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业绩不予认可。
3)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是工程总承包业绩,则投标人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必须满足业绩相关指标要求,投标人需提供①类似工程业绩中联合体协议书(如有)②业绩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材料(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能体现相关业绩指标的则无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含有工程造价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
5)类似项目业绩应当是投标人所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
6)若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出具的该业绩项目经理的变更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7)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并建立链接(有且只能链接一项业绩),未建立链接或链接的内容不能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或链接两个及两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 05 月 01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 05 月 01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经评审的最低投
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4月17日/时/分至2026年05月08日0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网址:******/TPBidder/member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5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0519-******。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禾香路123号7号楼E区3楼305室 |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恒生科技园44-2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人:吴洁 |
电话:0519-****** | 电话:0519-****** |
传真:/ | 项目负责人:潘闻星 |
邮编:213000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213000 |
|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常州市武进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9-******
10.3异议渠道
异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禾香路123号7号楼E区3楼305室;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519-******;联系地址:常州市天宁区恒生科技园44-2。异议邮箱:******。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招标公告-一标段.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