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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分公公司2026年荔湾创金中心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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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全国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全国
源发布时间: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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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分公公司2026年荔湾创金中心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广州分公公司2026年荔湾创金中心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框架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B-14-04A-2026-D-F-A07232),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广州分公公司2026年荔湾创金中心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框架采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营业厅,综合业务机房(不含通信设备),装维培训室,办公区/室,会议室,资料室,储藏仓库,员工食堂,员工商店,员工活动室,茶水间,公共走道等装修装饰设计及施工工程;供配电系统,智能化系统,火灾******消防给水系统建设(局部区域室内消火栓末端位置调整,末端喷淋调整);空调系统,防排烟系统(局部末端改造),通风系统建设;具体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1)建设规模: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总金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元)

设计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元)

施工费用(扣除绿色安全文明措施费(人民币元)(不含增值税)

绿色安全文明措施费(人民币元)(不含增值税)

建设地点

1

广州分公公司2026年荔湾创金中心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框架采购

7,095,267.15

426,783.84

6,474,255.64

194,227.67

广州市

备注: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质量要求:

2.1)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确保符合国家、省、市、发包人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本项目发包人的各项要求。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计划工期:本框架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计划分两期建设,具体工期要求如下:

第一期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40个日历日(其中设计10个日历日,施工30个日历日)完成;

第二期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60个日历日(其中设计10个日历日,施工50个日历日)完成。

1.3 ★保修各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4 承包方式: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内容、相关资料及说明等对本项目实施设计施工总承包;包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竣工图编制、设计变更及现场技术指导、现场施工技术交底、竣工验收服务等),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绿色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报建、包验收、包移交、包转固、包结算、包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甲供设备搬运、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等),包控制投资。

1.5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7,095,267.15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各项价款(不含增值税)不得超过下表对应所列最高限价:

序号

报价项

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元)

1

设计费

426,783.84

2

施工费(含绿色文明施工费)

6,668,483.31

合计

7,095,267.15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证书:

1)设计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事务所资质。

2)施工资质: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 94 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3年04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装修装饰设计及施工类或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类的相关施工经验。

备注:(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装修装饰设计及施工业绩须至少提供一份装修装饰设计业绩合同及一份装修装饰施工业绩合同

2.1.4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2)至少配备1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

3)至少配备1名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4)至少配备1名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须取得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5)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10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及劳动合同;注册执业资格如国家已实行电子证照的应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证书。

7)特种作业人员要求:以下作业类别须配备特种作业人员,须具有国家相关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以上需提供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内容包括:1)根据工程要求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如工程涉及特种作业内容,相关人员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8)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执业资格如国家已实行电子证照的应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之间不得相同。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总数最多不超过2家(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兼任。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牵头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设计业绩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参与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04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04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04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24040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9******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0)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04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23)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24)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1800时00分至2026年0422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如有登记申领多标段的,请务必按标段分别申领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后续将无法继续参与未申领或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标段的投标。

4.3 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5090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84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人:******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28号天河电信大厦  

   编:510620 

人:经理 

   话:******

电子邮件:zhufan.******

   址:******

******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址:******街道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楼

   编:510630 

项目负责人:宋晋刚、刘玉凤、田时启、巫克纯、冯靖圆、邵志全、李倩、杨忍

人:杨忍

   话:1******0

电子邮件:yangren@gcbidding.com

   址: ******.com 

名:******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号:******37672607232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6年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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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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