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寓空调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AHZ01695
******学院公寓空调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8月4日11点00分。
2.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删除“人员配备”评分标准备注第1条第(3)项要求的“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其中任意1个月即可)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删除“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要求的“业绩中的空调须与本次所投“分体式壁挂空调”同品牌,可不同型号”的内容。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综合实力”评分标准变更为:
投标人综合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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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具有1项得1.5分,本小项满分4.5分。
2、售后服务相关认证,得2.5分,本小项满分2.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证信息查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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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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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货物指标要求中,序号1货物“分体式壁挂空调”第4条技术参数及要求“制冷功率(w):≤810”,能否修改?
答:经采购人调研,市场上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产品品牌不少于三家(如格力、美的、海尔等),本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无限制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售后服务”评分标准能否修改? 答:空调产品的技术目前已经非常成熟,在3年内非人为损坏的可能性较低,并且空调设备的维修可能需要消耗较长的时间,会引起学生的不满及投诉,本评分标准的设置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与合同履行相关,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等规定,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312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附件:******学院公寓空调采购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