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源通塑胶喷镀厂塑料化妆品外壳喷镀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汕头市金平区源通塑胶喷镀厂塑料化妆品外壳喷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源通塑胶喷镀厂塑料化妆品外壳喷镀项目(一阶段)
2、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76号西侧金园工业城金兴一路荣和工业区6楼601
3、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生产塑料化妆品外壳,生产规模为2700万个/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汕头市金平区源通塑胶喷镀厂
2、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76号西侧金园工业城金兴一路荣和工业区6楼601
3、联系人:洪先生
4、电话:******
三、验收监测单位
******有限公司
2、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创立路3号(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内)
四、验收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水排放监测;(2)废气排放监测;(3)噪声排放监测;(4)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6)环境管理检查。
五、自主验收结论
根据现场检查及验收监测报告,《汕头市金平区源通塑胶喷镀厂塑料化妆品外壳喷镀项目(一阶段)》能够按照环评及环保部门批复的要求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建设,整体工程各项环保设施试运行正常,验收期间各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经验收组协商讨论,原则上同意该项目(一阶段)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公众对本项目(一阶段)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一阶段)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报告见附件),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留下联系方式(真实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示期限: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22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