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倒流防止器、排气阀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有限公司倒流防止器、排气阀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有限公司倒流防止器、排气阀采购项目(二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2.2规模:65万元(倒流防止器57万元、排气阀8万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位置。
2.4供货期限:接到买方采购通知后48小时内交货,以最后一批货物到达指定到货地点开箱验收后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6合同期:2年,一年一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货物制造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
3.3投标人具有倒流防止器和排气阀的市级及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内)或省级及以上检测单位出具对应报告(报告内容应符合GB/T17219标准)。
3.5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2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份倒流防止器的单份销售合同(指单一用户,包括总价合同或框架合同),且该销售合同中倒流防止器供货金额大于或等于45万元(金额以实际供货的增值税发票为准),同时具备至少一份排气阀的单份销售合同(指单一用户,包括总价合同或框架合同),且该销售合同中排气阀供货金额大于或等于6.4万元(金额以实际供货的增值税发票为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加盖合同双方红章的单份销售业绩合同扫描件和与之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发票时间均自2022年2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投标人还需填写资格审查业绩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必须提供中标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6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①在************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为被执行人的;在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的投标;
3.8未尽之处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资格评审”。
4.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4月 16 日至2025年5月 12 日9时 30 分。
5.2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6. 投标文件及样品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截止时间(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 12 日9时 30 分,地点为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01室。
6.2样品:倒流防止器DN80(适用于低回流危害工况,双止回加空气隔断,低阻力倒流防止器)、倒流防止器DN80(适用于高、中回流危害工况,减压型倒流防止器)、防冻型组合式快速排气阀(整体式)DN80。
样品要求:
(1)样品和投标文件一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2)中标人的样品将“封样”不退回,并以此作为该产品供货进场查验核实的依据,中标人需将样品送至招标方指定的存放地点封样。未中标人的样品由各投标人自行领回。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样品制作、运输等费用。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样品,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发布。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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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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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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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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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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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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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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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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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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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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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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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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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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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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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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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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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6日
附件:
1.jpg
******有限公司倒流防止器、排气阀采购项目(二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