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度辽宁省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续采)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30日
一、合同编号: JH23-210000-74028-001-002
二、合同名称: 2023-2024年度辽宁省辐射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合同(第二个半年期)
三、项目编号: JH23-210000-74028
四、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度辽宁省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续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监测中心
地 址: 双园路30甲-3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4号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根据合同约定,已完成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9月28日运维工作。包括23座一体式辐射自动监测站:缴纳站点电费、网费、场地租赁费等费用;负责维修维护辐射环境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定期对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UPS、空调、防雷接地、基础设施保养;每月对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进行巡检,包括仪器测试、基础设施检查、卫生清洁、安全隐患排查等;根据甲方要求,开展应急备勤工作。辐射监测数据汇总中心运行维护,确保省级数据汇总中心日常运行,及时缴纳所需电费网费、开展日监视、服务器软硬件维修维护工作。2座固定式辐射自动监测站:及时缴纳站点电费、网费、水费、物业费、取暖费、垃圾费等费用;负责维修维护辐射环境自动监测仪器设备、房屋楼体、辅助电器等;定期对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UPS、空调、防雷接地、基础设施保养;每月对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进行巡检,包括仪器测试、基础设施检查、卫生清洁、安全隐患排查等;根据甲方要求,开展应急备勤工作。数据汇总中心运行,包含每日对自动站运行状况进行监视、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应急监测备勤支持等。
履约要求: 空气吸收剂量率连续监测的所有自动站全年小时数据获取率应达到97.7%以上,单站数据获取率应达到90%以上 ; 样品采集率应达到97.7%以上,单站样品采集率应达到90%以上。 需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运维管理和质控考核,并对检查与考核结果拥有最终解释权。对达不到运维要求或违规操作的,需方可以扣减相应的运维费,并有权终止运维合同。 (一)监督管理 1、供方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否则,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运维期间出现调整数据、修改仪器参数、随意改动设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运维期间,供方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考核办法 每半年度运维结束后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支付半年度运维费的主要依据。考核采取百分制方式,主要包括单个站点监测数据获取率、样品采集率(以下简称“两率”)以及运行维护内容。 自动站空气吸收剂量率 5 分钟均值的有效性规定为该 5 分钟内至少有测量时段 3/4 的测量数据;小时均值的有效性规定为该小时内至少有 9 个 5 分钟均值;日均值的有效性规定为当日至少有 18 个小时均值;月均值的有效性规定为当月至少有 20 个日均值。 1、考核得分计算方法 达到数据有效性规定要求后,按照以下规定进行量化打分。 (1)两率部分(60分) 所有自动站总数据获取率及样品采集率高于97.7%(含)的,得60分;90%(含)-97.7%的,得分为60×(数据获取率/97.7%);低于90%的,得0分。 (2)运行维护部分(40分) 运行维护部分由需方组织检查核实,检查内容包括日常运维任务完成情况、异常情况处理情况、站房环境保障效果、采样系统维护效果、仪器日常维护效果、质量控制效果、通讯系统维护效果(数据上传发布情况)、人员与档案记录管理情况、备品备件及质控设备配备情况等,共计40分。具体检查内容和分值分配以需方实际制定的检查方案为准,若一次付款期内组织多次检查,取单次检查最低得分计入总分。 (3)其它扣分项 由于供方原因导致数据审核一次未通过的,相应站点每次扣减0.2分,累计计入
履约期限: 2024-03-29至2024-09-28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0月15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刘坤娇、于文丹、杨仁杰、吕晓佼、吕林辉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